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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仲裁委员会信访应急预案
2017-10-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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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仲裁委员会信访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汉中仲裁信访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事件,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仲裁案件可能会引起的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事件。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2、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3、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统一宣传口径,密切关注舆论导向,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汉中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监督部为信访工作突发性事件的牵头部门,仲裁事务部、仲裁发展部、行政事务部各部门配合。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通信联络、对外联系和统一协调;

2、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向领导汇报事件情况;

3、制定具体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4、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工作。

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事件处置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接收人向信访监督部负责人通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信访监督部立即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案件涉及的信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接访后要求其提交书面反映材料,并进行对话,安抚涉访人员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协调联络:联系涉及案件的仲裁员及办案秘书,并组织仲裁庭对涉访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必要时可邀请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制作书面研究方案,并形成口头或书面答复意见,及时反馈涉访人员。

3、对涉访问题形成的讨论意见,参加研究讨论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传,因泄密使涉访事态扩大,追究泄密人员责任。

4、信访监督部对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同时要对应急行动过程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写出事件处理报告,上报领导,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仲裁办内部工作人员及仲裁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层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办案仲裁员作为队伍信访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信访工作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查找案件中可能存在的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访问题,仲裁办工作人员内部要统一口径,不得出现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涉访事态扩大,按单位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

4、做实、做细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了解信访人员事态处理后的情况,及时跟踪涉访问题解决进展,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的信访工作。

六、本预案由汉中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7919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汉中仲裁委员会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小区南门西侧(汉台区体育场北门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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