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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需知
2013-04-0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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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受案范围……

    

汉中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建设工程、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合同

委托、行纪、居间、产品质量合同

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

著作权、专利、商标、

涉外经济贸易等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需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材料标的额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三份提交
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版式。
3、其他疑问可电话或来我委咨询0916-2240199   0916-2626512

 

 

 

主办单位:汉中仲裁委员会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中航尚街小区南门西侧(汉台区体育场北门斜对面)
联系电话:0916-2696819 2626512 2626403 2240199

ICP备案编号:陕09048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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