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仲发[2017]8号
关于聘请赵宏等16名同志为
仲裁廉政监督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委廉政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办案,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根据《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请赵宏等16名同志为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廉政监督员,聘期三年。仲裁廉政监督员按照《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廉政监督员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附件: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廉政监督员名单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汉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廉政监督员名单
赵 宏 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冬梅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刘义成 市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张 斌 市审计局法制审理科科长
王三平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
付志华 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监察室主任
王若慧 汉台区国库支付局局长、市人大代表
杨 丽 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
朱丹阳 陕西汉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政协常委
李彦龙 汉中四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市政协委员
王 岗 陕西天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市人大代表
王忠贤 汉中市秦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市人大代表
李 辉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市政协委员
罗 枫 汉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主席、市政协委员
吴朝俊 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市政协委员
杜正满 民革汉中市委员会副主委兼秘书长、市政协委员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汉中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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