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仲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汉中仲裁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积极服务汉中经济建设,立足仲裁化解纠纷职能,夯实业务基础,提升队伍素养,真抓实干、务实创新,以新面貌新状态展现新气象新作为,谱写汉中仲裁工作新篇章。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关,推动高质量建设“三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深化仲裁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宣介能力
(一)联合汉中市仲裁发展促进会,继续做好走访调研工作。以律师行业为突破口,形成仲裁委、仲裁员、律师良好联系机制。继续加强与各企业法务部及法律顾问的密切联系,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联系机制,扩大和规范经济合同中的仲裁的约定率。争取各界关心与支持,全面推行仲裁工作,不遗余力地推广仲裁制度,大力规范合同文本,提升仲裁约定率。
(二)继续推进金融仲裁,与银监局联合做好各银行各法务部对接工作,了解行业需求,做好金融行业联系协调工作,促使金融仲裁调解中心尽快成立。
(三)进一步高质量办好《仲裁工作简报》,向各单位、部门宣传推广汉中仲裁工作动态、最新前沿法律热点,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各部门配送每期《仲裁工作简报》。完善和丰富宣传册内容,对仲裁宣传折页进行版面优化,使广大群众能更好更明了的了解仲裁。
(四)继续做好网站维护,更新上传等工作,学习省内外兄弟仲裁机构优秀网站,优化我委网站版面,丰富网站内容,在网站具有新颖的同时更具有学习性和时效性。建立仲裁委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了解分享仲裁动态,互通出现的社会热点和法学热点,更好的为汉中市场经济主体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市场导向,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一)积极打造“私人定制”仲裁服务新模式。围绕钢铁、汽车、建设、金融、旅游等新产业、新项目,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私人定制”式仲裁服务,为有需要的企业定制仲裁服务模式、上门服务人员、法律宣讲内容、经济合同文本等,支持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纠纷化解程序、答辩期、开庭时间、审理形式、裁决方式等,为企业提供形式更加丰富、使用更加灵活的仲裁服务“产品”。
(二)深入推进“仲裁确认”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机构的“仲裁确认”工作对接,探索在侵权赔偿、人身伤害赔偿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属关系中开展仲裁确认工作的可行性,尽快完善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相区别的仲裁确认工作规范。
(三)打造网络办公新模式。适应新形势需要,全面推广使用协同办公系统、办案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文、网上办案,推动机关建设向信息化、无纸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制定《汉中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规则》、《互联网仲裁案件收费标准》、《互联网仲裁平台审理规程》等,高标准推动我委建设互联网办案服务平台和电子证据平台,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仲裁业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仲裁制度的研究。积极参与全国仲裁活动,组织队伍赴国内先进仲裁机构,专项调研其仲裁服务成功经验,探索我委仲裁发展新思路、新模式。
三、发起“提质增效”攻势,确保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公信力
(一)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案件受理、审理证据、文书送达、仲裁司法程序监督和执行等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以及我委在仲裁实践中遇见的问题,修改完善我委仲裁规则。
(二)不断加强办案管理。积极探索“容缺受理”案件受理模式,进一步降低立案“门槛”,尽可能地把更多的纠纷纳入到受理范围。集中清理积案,梳理因进入鉴定、延期等程序未及时办结的案件,列出明细表,明确责任人,挂图作战督战,提升办理效率,力争在本年度内消化全部积案。
(三)实行服务责任制。建立仲裁案件服务责任制度,立案后由案件办案秘书负责制,组庭后由仲裁庭负责制,增强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建成职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运作机制,避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和服务态度不佳的情况发生。
(四)深化办案监督。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保证仲裁庭正确行使职责。主动向市中院沟通联系工作,进一步争取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支持。落实仲裁庭办案自检、仲裁廉政监督员监督制度“两项制度”,广泛征求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办案水平。
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队伍管理能力
(一)以我委换届为契机,按照国际化、专业化要求,遴选好各专业、各领域仲裁员,建立仲裁员专家库和分类名册,为优化我市发展生态提供人才支撑。加大对仲裁员培训、使用、管理、服务力度。修订完善《仲裁员酬金支付办法》,健全仲裁员考核奖惩机制,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持续人才保障。加强办案秘书培训管理,建立完善办案秘书考核奖惩机制。
(二)加强仲裁队伍的培训。联合汉中市仲裁发展促进会,积极推动仲裁沙龙活动。组织专家咨询委员及骨干仲裁员研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及法律实务方面的新问题,并根据我委受理的案件类型适时组织开展法律专题研讨活动。完善仲裁员案件办理评价记录和考核工作,提高仲裁员办案能力,确保仲裁的公信力。